第112條規定,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,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,乘客應由右側開啟或關閉車門,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,應由左側開啟或關閉車門;
第136條則指出,行人乘車時,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。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,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。
對此,警方表示,按照規定來看,從左後車門上下車的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但只是單純違反這項規定,並沒有罰則。
不過警方也提醒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56條之1規定,若駕駛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、關閉車門而肇事者,可處1200元以上、3600元以下罰款。
圖片來源:台中市政府、Pex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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